(五)进一步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力度。积极推行药品集中采购新办法,切实加强药品采购监管。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充分发挥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机构的作用,促进药品(耗材)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完善廉价药物使用制度,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
(六)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
三、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服务基层上有新作为
(一)认真组织开展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以“服务农业惠农政策落实、服务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服务减轻农民负担防控体系落实”为载体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深入动员、强化措施、有效实施,确保对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取得实效。
(二)继续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以“服务效能大提速”为抓手,以“两提高、两降低”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执行力。继续在全市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部门(企业)及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单位中开展评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
(三)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巩固政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对经上级批准保留的政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配合组织、宣传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