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制定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服务民生上有新成效
(一)进一步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涉农乱收费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重点解决好土地承包、流转、征用过程中补偿不到位、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基层政府、部门擅自出台涉农收费政策,以及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承受能力,搞形式主义,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全面落实《浙江省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工作规则》,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健全监管措施,探索完善监管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全过程质量监管。坚持预防为主和源头治理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隐患;严格准入条件,加强行业管理;严格执法,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三)进一步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加大对公路“三乱”的明察暗访和查处力度。认真执行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严肃追究“三乱”案件有关人员责任。加大对治超站(点)、高速交警、路政、施救、拖车等涉路执法、服务部门的监督力度,坚决治理公路收费站、检查站的违规设置、任意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抓好“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收费公路。继续加强与宁波电台“交通之声”的合作,办好“记者在线”栏目,为全市治理和巩固公路无“三乱”提供强有力的舆论监督。
(四)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依法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的规定,坚决查处“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加大对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教育经费,以及变相办班违规收费问题。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内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切实加强和规范高校的办学和收费行为,加大对国际合作办学的监管力度,严禁以此为名乱收费。进一步巩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