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事项:
1、本表适用于核定征收纳税人(包括核定定额和核定应税所得率)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或者核定应税所得率业户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申报和预缴(每月或每季终了后十五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的不需进行汇算清缴)。
3、纳税人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多预缴的税款,在下一年度内抵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清缴退税的,须报经主管税务征收单位审批后办理退库手续。
4、表头说明:
4.1、“纳税人税务登记号”指地方税务登记证号。
4.2、“纳税人电脑编码”指纳税人在地税计算机征收管理系统的识别号码。
4.3、“税款所属期”是指申报税款所属的时段。
4.4、“管理机关”指纳税人就该申报事项的应税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
4.5、“申报流水号”是税务机关录入申报资料后计算机生成的顺序号,此号码由税务机关录入人员填写。
4.6、“纳税人名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全称。
4.7、“注册类型”指纳税人工商登记的注册类型。
4.8、“注册地址”是指纳税人于工商登记的地址。
4.9、“开户银行”是指纳税人用于扣缴税款账号所在的银行。
4.10、“账号” 是指纳税人用于扣缴税款的账号。
4.11、“行业类别”是指纳税人主营项目所属的行业。
4.12、“核定征收方式”是指“核定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或“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
4.13、“核定应税所得率”是指由税务机关核定的对应行业的应税所得率。
4.14、纳税人按月或按季申报时选预缴;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时选汇算清缴。
5、纳税申报栏说明:
5.1、表中第1行“成本费用支出额”填写纳税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成本费用的合计金额(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填报)。
5.2、表中第2行“核定征收额”是由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采用核定定额征收的企业填报)。
5.3、表中第3行“填开发票额”是指纳税人开具的发票金额(采用定额加发票征收方式的企业填报)。
5.4、表中第4行“收入总额”填写所取得的各项收入的总和(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填报)。
5.5、表中第5行“应税所得率”填写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5.6、表中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5.7、表中第7行“适用税率”根据第4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确定。
5.8、表中第8行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实行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分摊到各申报期的金额填写。
5.9、表中第9行“抵缴所得税额”是指纳税人上年度多缴在本期可抵缴的金额。
5.10、表中第10行“已(预)缴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5.11、表中第11行“应补(退)所得税额”=8行-9行-10行。
5.12、纳税人填列本表时,有关项目如没有数字反映时用“×”号表示。
附件2:
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达标审核表
单位名称
| (公章)
| 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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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情 况
| 出生 人,其中:计划内一孩 人,计划内二孩 人,计划内多孩人,计划外一孩 人,计划外二孩 人,计划外多孩 人,计划生育率 %。
|
晚育情况
| 女职工生育第一孩 人,其中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 人,晚育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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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育情况
| 应落实节育措施 人,已结扎 人,上环 人,其他措施 人,节育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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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
办证情况
| 应办独生子女证 人,已办 人,独生子女办证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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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计生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所属厅局级计生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市人口计生局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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