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税费征收管理指引的通知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二)教育费附加计费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三)堤围防护费的计费依据为纳税人计征营业税的应纳税营业(销售)额。
  2.4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堤围防护费的计算
  (一)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公式:
  当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当月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二)应交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
  当月应交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费率
  (三)按照计征营业税的应纳税营业(销售)额,依照堤围防护费的适用征收率计算堤围防护费:
  堤围防护费的计算公式=计征营业税的应纳税营业(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2.5 纳税(费)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费)期限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与营业税同时缴纳;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二)教育费附加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是与营业税同时缴纳;缴费期限为一个月。
  (三)堤围防护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经营收入的当天;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期限为一个月或一个季度,非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期限为半年。
  2.6 纳税地点
  按照1.6规定执行。

第三章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1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般分为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
  (一)查帐征收方式是指纳税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财务会计等政策法规,正确核算本单位的经营成果,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所得税申报表,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征收方法。
  (二)核定征收方式是指对不符合查帐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可以实行核定征收办法,是指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征收方式。
  应纳所得税额=经营收入×经测算后确定行业统一的基本应税所得率×所得税税率
  3.2 对个人承包、挂靠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单位的,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有关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3.3 未接受挂靠、承包经营的纳税人,总机构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