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生态农业试点规划技术规范
(1993年8月27日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自治区农业厅)
生态农业涉及自然领域、社会领域、经济领域的许多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搞好生态农业试点,必须制定一个全面的规划,进行统筹安排,才能使试点的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同步增长。制定生态农业试点规划是一项新课题,现参照农业部《生态农业试验区建设技术规范(修改稿)》,结合广西的实际,特制定《广西生态农业试点规划技术规范》。
一、生态农业试点规划的指导思想
生态农业规划是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工程理论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社会调控为保障,以政策为引导,科技驱动,应用生态系统的原理和系统科学的方法,通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人工模拟本地区的顶极生态系统,选择多种在生态上和经济上都有优势的生物,采用一套套生态农艺流程,按食物链关系和其他生态关系将这些物种的裁培、饲养和养殖组成一条条生产线,并将这些生产线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多层次地配置到农业生态系统中去,使之既获得持续最大(或最优)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又获得一个良好的、协调的生态系统。
二、编制规划的原则
规划编制必须把长远利益与近期设想统一起来,把种植业、养殖业、工商业和农田、村镇、能源等项建设密切结合起来,把发展农村经济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因此,进行生态农业规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整体性原则。农业生态系统是受人工控制的自然、经济、社会的复合系统,制定规划时要以生态学原理和经济规律为指导,用系统、整体观念,进行全面规划,做好总体布局。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协调农业内外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发挥系统的整体功能,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同步增长。
2、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相结合原则。对资源不仅要合理利用,还要积极的保护,对可更新资源合理利用与增殖,对不可更新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只有这样,方不致于对资源的开发利用消耗超过资源再生速度,使资源得到永续利用。
3、因地制宜的原则。农业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具有多样性和地域差异性,各地区的农业生态工程设计和配套技术,生态农业的建设不可能是相同的,必须根据当地具体生态环境特点、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选择农民群众关心、见效快的项目。扬长避短,发挥地区优势,制定规划,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类型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