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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上杭县回龙加油站等8家企业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上杭县回龙加油站等8家企业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8〕315号)


上杭县回龙加油站等8家企业: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原址改建上杭县回龙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古田城关加油站、南平市延平区欣阳加油站、泰宁县朱口加油站(由原泰宁县朱口农机加油站控股权变更扩建),迁建龙岩市新罗区雁石华龙加油站,新建磁灶港丰电脑加油站、福建省连江县汇利贸易有限公司(仓储企业)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同时注销原泰宁县朱口农机加油站(证书号983298)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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