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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焦作市人民政府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焦作市人民政府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焦政文〔2009〕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南省人民政府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豫政文〔2008〕236号)精神,为加强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决定成立焦作市人民政府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实施工作;及时研究改革中的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拟定人员安置、资金核算、舆论宣传、社会等方面的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抓好落实;统筹研究提出逐步有序撤销政府还贷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的具体方案,报省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开展必要的督导检查,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海燕(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贾书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恒甫(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郑长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湘(市发改委主任)
      张建国(市交通局局长)
      陈国全(市国税局局长)
      谢如臣(市公路局局长)
      申启旺(市发改委副主任)
      程玉国(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红才(市地税局副局长)
      姚建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印慈(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会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优中(市人事局副局长)
      胡新安(市编办副主任)
      朱保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申启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玉国、郭印慈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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