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各市、县、区按照《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103号)要求,把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作为促进县域社会发展的大事,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增进家庭幸福为出发点,积极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加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经考核验收,省政府决定,授予灞桥区、临潼区、莲湖区、眉县、陇县、扶风县、泾阳县、武功县、永寿县、宜君县、耀州区、澄城县、蒲城县、华县、绥德县、米脂县、志丹县、子长县、汉台区、留坝县、汉阴县、镇坪县、柞水县、杨陵区等24个县(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称号,并分别奖励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