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鸡西市车容车辆运输卫生管理办法

鸡西市人民政府令
(第2号)


  现发布《鸡西市车容车辆运输卫生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王兆力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三日

鸡西市车容车辆运输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车容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市内(外环路以内,包括外环路)行驶的车辆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车辆,是指各类机动车辆和人力车、畜力车。

  第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全市车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公安、交警、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应对城市出入口实施监管,禁止影响市容的车辆进入市区。

  第五条 在市区内运行的各类车辆应当外观完好整洁。车体缺损、污秽不洁及货车无档板的禁止进入市区行驶。

  从事货运散装运输的车辆应当实行密闭式运输,并签订文明运输承诺书。

  拉运煤、沙、水泥等易飞扬物资的运输车辆,应当车容完好、箱体严密,并用专用苫布密封、包扎、覆盖所运输物品至车箱体,禁止飞扬、遗撒、泄漏,污染街路。

  逐步推行液压封闭式运输。

  对造成街路污染且无能力自行清除的,可委托环卫专业队伍实行有偿服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