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粮食局2009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宁波市粮食局2009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计划》已经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宁波市粮食局2009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计划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7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6]20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结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制定2009年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为中心,紧紧围绕市粮食局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按照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法制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行政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规则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各项政策、法规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为确保粮食流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工作要求
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基本原则,其基本要求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具有法律依据、遵守法定程序、承担法律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得滥用职权,以言代法,徇私枉法,不得侵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四、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