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党办[2009]14号 2009年2月17日)
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区党委各部委,区直各厅局委办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各大型企业党委: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就做好我区新时期农村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乡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以乡镇党委书记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驾驭能力强、善于抓落实、密切联系群众的乡镇干部队伍。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从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县(市、区)直机关优秀干部、乡镇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乡镇党委书记。完善乡镇干部交流制度,增强乡镇干部队伍活力。关心长期在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乡镇干部,对于特别优秀的要及时提拔使用。实行乡镇党委书记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和村干部民主评议乡镇领导班子制度,全面加强乡镇党建工作。
2.以村党支部书记为重点,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级干部队伍。一是创新选拔培养机制,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通过“两推一选”、公开选拔等方式,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办法,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突出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对于在换届中选不出党支部书记的村,要从市、县(区)机关和乡镇党员干部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挂职担任党支部书记。打破城乡、地域、行业、身份界限,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乡镇企业员工中培养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把更多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建立一支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队伍。二是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待遇的意见》、《关于建立全区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三个文件,组织部门要牵头做好协调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村干部职数核定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兑现村干部报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要研究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重大疾病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制度。继续在有空编的县(市、区)开展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人员试点工作。研究开辟村党支部书记参政议政途径,积极推荐一批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三是强化管理监督,确保村干部正确履职。加强对村干部的考核,制订村干部工作考核和民主测评细则。建立不合格村干部调整制度。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档案管理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由组织部门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档案,重点对村干部履历表、入党材料、参加培训、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及奖惩等情况进行归档管理,调整村党支部书记要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