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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州江阴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州江阴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闽发改政策〔2008〕504号)


福建华东水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福州江阴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申请自主选择工程建设招标方式的请示报告》收悉。福州江阴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由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国有资金投资不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实行邀请招标。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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