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医科大学新校区学生生活区和体育设施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闽发改重点〔2008〕548号)
省教育厅:
福建医科大学新校区学生生活区和体育设施工程初步设计经我委组织会审,形成了审查会议纪要(已印发),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精神,对原初步设计进行优化调整,并相应调整了工程概算。经复审,同意调整后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同意本次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9702.2m2,其中学生生活区21046.9 m2(食堂6207m2,研究生宿舍13548.8m2,游泳中心1291.1 m2),体育馆8655.3m2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二、主要设计标准
(一)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二)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
(三)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四)工程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抗震设防。
三、调整后的建筑专业设计方案,基本符合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提出的要求,请设计单位在施工图阶段对学生食堂二层桌椅布置及学生宿舍单元卫生间布置作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