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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五、完善县、镇政府日常值守制度

  到2009年年底,所有县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和完善政府值班室,制定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规范,由专职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要求配备好值班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确保通信畅通;完善全市各镇人民政府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应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值班电话、传真机,确保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快捷准确;争取2009年前培训县、镇值班负责人。

  六、加大应急知识宣传力度

  抓好“五大”宣传,力求做到应急知识宣传全覆盖。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的作用,全面普及应急知识。一是通过《梅州日报》加大对公众应急知识的公益宣传力度;二是与市广播电视台合作,依托“民生820”的平台及时推介应急相关知识,做到有电视的家庭就能收看到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应急知识的电视宣传;三是与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运营商合作,做到有移动电话的用户就能收到应急知识的短信宣传;四是与供电局合作做到有电有光明的地方就有应急知识宣传的图片和口号;五是与市、县教育部门合作重视做好学校师生的应急知识宣传,以学生带动家庭,做到有读书声的地方就有应急知识宣传。

  七、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

  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各级政府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须由政府负担的资金。

  八、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资源的储备和管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根据现行体制要积极做好应急资源的储备、普查、管理,确保应急救援的需要;今年拟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形式在市、县城区各建立一个应急物资专卖场所,政府在政策和宣传上给予支持,企业出资负责储备和采购,多渠道多形式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实现急时能购的灵活动态的储备制度。

  九、加快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我市市、县、镇共确定了室内和室外应急避险场所439处,到2009年年底前必须对各类应急避险场所进行完善,挂好指示牌和建好场所内相关设施,落实责任单位专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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