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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温州石化基地小门岛围涂工程洞头县大门镇小门村仙田岗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温州石化基地小门岛围涂工程洞头县大门镇小门村仙田岗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97号)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拟在洞头县大门镇小门村仙田岗新设普通建筑石料采矿权的请示》(温土资〔2008〕257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温州石化基地小门岛围涂工程洞头县大门镇小门村仙田岗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1 宗,暂定开采规模250 万吨/年,暂定开采年限3 年,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值:X:3098391,Y:40603005。

  二、鉴于该采矿权为经温州市发改委温发改审〔2006 〕58 号、温发改基综〔2007 〕274 号批复同意建设的温州石化基地小门岛围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进行场地平整、山体开挖、开采建筑用石料矿产资源,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协议出让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57 号)的规定,原则同意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采矿权须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

  三、该采矿权矿区范围划定、采矿登记手续,由省厅审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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