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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自府办函〔2008〕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减负办2008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和谐自贡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以维护企业权益、优化发展环境为中心,将企业治乱减负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源头治理;以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口,切实解决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进一步清理、完善涉企政策。依据国务院、省减负办制定的企业治乱减负法规,针对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提出建议意见。完善我市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反馈、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配套措施。
  (二)加强源头治理,优化发展环境
  1.清理各种收费项目。一是加强涉企收费源头管理。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制度措施,把好收费项目审核、文件出台、公示等关口。二是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强迫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年鉴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三是抓好对垄断行业、相关部门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对企业关注的经济运行过程中矛盾突出的行业乱收费、乱涨价及土地、规划建设、交通部门的收费问题组织专项清理整顿,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不合理收费的清理整治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 确保“三取消、一不准”(即:未征得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而新增加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中央和省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收费一律取消;各地出台的地方保护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准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向企业继续收取)等各项涉企收费方面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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