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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二、会议认为,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重点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广阔天地。相关部门要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和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市社区、乡镇农村等基层就业。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就业。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中,高职、高专类毕业生占59.87%。我省各类园区企业多,企业规模迅速扩大,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员。这是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的广阔舞台。三是鼓励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吸纳高校毕业生到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就业,既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又能为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增添新生力量、增强单位活力。四是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有知识、有朝气,创业愿望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引导和扶持。
  三、会议要求,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校、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四个方面共同努力。政府要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起主导作用:一是及时公布就业信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就业信息的发布。二是做好公共服务岗位的就业,直接创造就业机会。要继续实施好“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士官生计划”等,还要抓紧研究制定“大学生进社区计划”。三是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凡是适用农民工和其他社会群体就业的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高校毕业生。同时,还要制订出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特殊优惠政策,突出在优先培训、税费减免缓交、贴息贷款、工资待遇、财政补助等五个方面的支持。四是对高等院校严格实行招生计划与就业率挂钩制度。对就业率低于50%的专业,今年要调减招生计划;对就业率低于30%的专业,今年要停止招生,把招生计划调给其他就业率高的专业。五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既不能低估当前的严峻形势,又不能夸大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困难,造成人为的就业恐慌和非正常心理。高校要把就业作为大学教育的题中之义,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要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做好高校毕业生推荐工作,建立高校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制度,高校的校(院)长及负责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同志要主动到用人单位去推荐毕业生,实行招聘工作的双向机制,既要邀请有人才、岗位需求的企业到高校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又要主动到企业召开高校毕业生推介会。二是要抓好毕业生就业培训工作。从当前来看,对即将毕业而又存在就业困难的学生,要抓紧毕业前的几个月时间,调整有关教学内容,对他们进行市场急需的相关专业课程内容的就业培训;从长远来看,要顺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的要求,抓紧调整优化专业课程设置。三是要加强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好稳定工作。用人单位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引进和储备一批人才;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尽量不裁员,尤其是不要裁减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客观、理性、辩证地认识就业形势,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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