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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上海市统计局关于确定本市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单位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上海市统计局关于确定本市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单位的通知
(沪调字〔2007〕23号)


各有关单位: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是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指标,也是研究城乡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的重要依据。为了及时准确的反映本市流通和消费价格变动情况,进一步提高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的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流通和消费价格调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确定贵单位为本市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单位(名单见附件)。请贵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统计调查义务,尽快落实相关负责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价格调查,配合我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准确的提供贵单位价格及相关统计资料,以确保本市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本市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单位名单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上海市统计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本市流通和消费价格统计调查单位名单

  1、   太阳市场

  2、   上海金桥湾农产品市场

  3、   上钢集贸市场

  4、   枫安农贸市场

  5、   铁路曹杨路集贸市场

  6、   武定菜市场

  7、   上海阳普菜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平昌菜市场

  8、   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大桥店

  9、   上海大润发有限公司黄兴店

  10、  上海康交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长宁店

  11、  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家乐福金桥店

  12、  上海世纪联华超市卢湾有限公司

  13、   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闸北店

  14、   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曹杨店

  15、   上海农工商好德超市有限公司119店

  16、   上海长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7、   上海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长阳店)

  18、   上海老饭店

  19、   王朝大酒店虹桥店

  20、   丰收日宁波海鲜大酒店浦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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