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每项考评内容设定的分值扣完即止,不再倒扣分;
2、市-县(市)、区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规定任务全部完成,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加1至5分。
鸡西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细则---抽查乡镇政府部分
序
号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评方法
| 自评
分
| 考评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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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消防职责情况(30分)
| 2分
| 未制定并实施本地消防规划或者方案的扣2分
| 查看相关材料,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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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未制定乡(镇)人民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2分;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不切合实际,缺乏可操作性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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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未将消防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社会消防防控体系不完善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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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存在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每发现一处扣1分;未按规划设置义务消防加水点,或未落实冬季防冻设施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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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未组织建立专职、义务消防队的扣2分;专职、义务消防队伍无参与扑救火灾能力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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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未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或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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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5·6、11·9、春(冬)防期间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少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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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履行消防职责情况(30分)
| 4分
| 未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内容不完善的扣1分;制度和规程不落实的扣1分;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的扣1分;未明确、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抽查成员对预案的熟悉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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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未设立专职、义务消防队的扣1分;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的,扣1分;消防队成员不熟悉预案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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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疏散标志、火灾事故照明设施,每处扣1分;未定期组织检验、检修,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安全标志完好有效,每处扣1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扣2分
| 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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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未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扣1分;员工不掌握日常消防常识的扣1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明显部位未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宣传标语的扣1分;单位重点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1人扣1分;对员工未进行岗前培训的扣2分
| 查看相关材料,询问单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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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分
| 未进行经常性防火检查、巡查或无记录的扣1分;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扣2分
| 查看相关材料,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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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未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的扣1分;档案未载明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扣1分
| 查看消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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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发生火灾后未依法保护火灾现场,影响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每起扣2分
| 查看消防档案,抽查火灾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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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情况(30分)
| 6分
| 未按规定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的扣2分;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的扣1分;未成立消防组织机构的扣1分;消防责任人和职责不明确的扣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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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和家庭防火知识宣传教育的扣1分;主要道路无防火警示牌、防火宣传牌、防火标语,每缺一项扣1分
| 查看相关记录,实地检查设置的宣传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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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 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纠正消防违法行为的扣2分;对拒不纠正的违法行为,未及时报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的扣1分;未成立联防队伍,开展每日防火巡查的扣2分;居(村)民区存在明显占用消防车通道、在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等违法行为的扣2分;村屯内柴草垛不规范的扣2分
| 查看相关记录,实地抽查有关居(村)民住宅区、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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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未落实对弱势群体的登记、走访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扣1分;对弱势群体的监护措施不落实的扣1分
| 查看弱势群体登记,走访弱势群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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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每项扣1分
| 实地检查有关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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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当年未组织辖区居(村)民开展灭火演练的扣2分
| 查看当地火灾统计数据和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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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履行消防职责情况(10分)
| 10分
| 违反《规定》受到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有关责任人受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的扣15分
| 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座谈,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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