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秀单位的通报
(温政发〔2009〕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我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法制办、温州海事局、鹿城区政府、瓯海区政府、永嘉县政府、洞头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