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推进农民就业创业
13、拓宽农民就业创业渠道。要把农民就业创业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形成全民创新创业、共同致富的良好格局。要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的要求,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块状经济,实施特色产业集群式发展战略,加强乡镇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提升民营企业、乡镇企业的竞争力。继续走创业富民发展的路子,结合沿海产业带发展战略,搞好农村二三产业规划,重点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小区、农村标准厂房,放手发展家庭加工业、社区服务业和来料加工业。对城镇企业流动车间进农村和在农村发展来料加工的,各地要在运输费上予以补助。结合农村生态建设,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拓展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带动能力。积极鼓励引导在外温州人回乡创业,为家乡作贡献,同时支持本地农民走出去创业,开辟新的农民增收空间。
14、大力培育高素质的现代农民。把培养和造就一批现代新型农民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突出重点,高度重视农民素质提高,加快农民转移就业步伐。整合各级教育培训资源,深入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农民的学历和技能“双证”培训,让一批专门从事农业的农民成为职业农民。加强对已转移出去农民的技能培训,让一批已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真正转变为技术工人。加强农村职业教育,突出对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上学的农村青年进行一年以上的职业培训,让更多的青年农民成为有经营特长的创业者和有技能的劳动者。重视对被征地农民的免费培训。
15、加大金融支持农民创业力度。积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范围,加快构建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体系。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参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信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完善中小企业和农业贷款风险机制,大胆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积极发展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积极开展公共财政支持下的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建立配套的风险补偿制度,激励农村各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完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推进林权抵押,积极探索确权登记后的农民住房和用益物权进行抵押融资的有效途径,允许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允许农产品收益权、企业存货、农业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等作为抵押物。对农业部门创办的专门为农民服务的农信担保公司,各级财政要加大注资力度,扩大担保规模。
16、保护农民创业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农民群众就业创业的各项权利,深入推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消除一切政策性歧视,健全集体工资协商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好各类规费免收政策,保障好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合法固定的居住住所为基本条件、准入制为基本方式的户口迁移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的户口政策。同时加快推进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争取尽早实现城乡居民无差别的待遇。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进农民公寓建设,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加快农民工融入当地转为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