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1、广泛宣传、张榜公布、通知送达,做到家喻户晓。
各旗县区要把粮食补贴方式改革精神通过各种方式传达到乡村到农户,对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和操作方法。并给每个农户发一封公开信,让农民全面了解改革政策。
各乡镇(苏木)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将补贴核定的依据、方法、补贴金额等情况层层张榜公布,乡镇公布到村、村公布到组、组公布到户,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张榜公布的方案及补贴金额无异议后,由乡镇(苏木)财政所按照《粮食补贴分户清册》逐户填制 《粮食补贴通知书》,经审核无误后,由乡镇负责发放到农户家中,农户在《送达回执》上签收。
2、组织培训、掌握政策、层层把关、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各地粮食补贴改革办公室要组织对有关部门、乡镇苏木等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文件,掌握粮食补贴改革方式、政策,明确各部门任务责任。要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各环节的规范化操作。
第三阶段:认真测算,制订方案。
按照自治区及赤峰市粮食补贴方式改革精神,各旗县区要组织人员,逐户测算核定粮食补贴金额,统一印制《粮食补贴分户清册》《粮食补贴通知书》、《粮食补贴领款花名册》等对农民的补贴专用凭证,填制《粮食补贴分户清册》及相关测算表。 第四阶段:落实资金,建立专户,及时发放。
1、建立粮食补贴资金专户。为加强对粮食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粮食补贴资金要在农发行设立专户。各乡镇苏木财政所要在当地银行营业所或信用社开设“粮食补贴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2、资金兑现。乡镇苏木财政所要设立粮食补贴专柜,可采取“定时间、定地点、定金额”的办法,统一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农户,农民在完成当年应交农业税及附加后,凭农业税完税证、《粮食补贴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领取粮食补贴资金手续。对农民发放的粮食补贴资金实行“征补两条线”的办法。
3、在对农民发放粮食补贴资金中,要严格资金的管理,不得随意变更粮食补贴计算依据和补贴标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粮食补贴资金;不得借发放粮食补贴资金之机,搭车扣款;不得无故拖延补贴资金兑现时间;
第五阶段:监督检查、总结经验。
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各级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各种损害农民利益和违反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政策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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