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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各旗县区政府及其文化、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结合本旗县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清理整顿阶段(4月16日至8月1日)。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8月15日前,各旗县区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并把自查工作总结报市文化局。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旗县区进行验收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止,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较突出的地区,限期解决问题并进行通报。同时,为迎接国家、自治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的抽查和验收检查做好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各级文化、工商、公安、通信、教育、财政、法制办、宣传、综治及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深入检查《条例》执行情况,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实行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
  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网吧的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证照经营活动。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并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纳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并进行。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推动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同时,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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