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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组建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负责人:高风岭,工作人员从市、两区审计部门抽调

  监察组:

  负责人:邓子斌、梁素华,工作人员从市、区监察局、市、区卫生局监察室抽调

  三、主要工作与步骤

  (一)第一阶段工作(2005年1月7日--1月20日)

  1、宣传发动工作

  市卫生局、两区政府到各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宣布赤峰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9次常务会议精神及本《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相关单位领导班子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精神和意见,做好全体职工宣传发动工作。

  2、人员编制核实工作

  编制人事组对原市卫生防疫站、红山区卫生防疫站、松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松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编制、人员身份和人事关系等情况进行核实,出具核实报告;提出人员上划、分配方案。

  3、清产核资工作

  清产核资组对原市卫生防疫站、红山区卫生防疫站、松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松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进行清产合资,做好封存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及财务用章;冻结固定资产、财务帐目;核查固定资产、财务帐目、登记造册等工作,出具清产核资报告;提出资产上划以及资产和债权债务分割方案。

  4、审计工作

  市审计局对市卫生防疫站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两区审局分别对红山区卫生防疫站、松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松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5、监察工作

  监察组对各项工作进行监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案件等。

  6、组建领导班子

  市卫生局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汇报,1月20日前做好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班子聘任组建工作。

  7、时间要求

  宣传发动工作于2005年1月8日前完成。各工作组于2005年1月18日下午向办公室汇报人员编制核实情况,人员上划、分配方案;汇报清产核资、审计情况,资产上划以及资产和债权债务分割方案。办公室把关同意后,各组于2005年1月20日向市政府汇报。

  (二)第二阶段工作(2005年1月21日--1月28日)

  宣布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班子;新组建的两个单位进行人员聘任上岗工作。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下一步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和要求,进行人员资产上划、分配和资产及债权债务分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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