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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组建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作目标:按照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目标要求,解决当前存在的层次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执法力量薄弱和多重多头执法等问题,建成市区一体化的体制顺畅、机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的卫生监督和职能明确、精干高效,集疾病预防与控制、检测检验、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体制。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组建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进行,为了确保组建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赤峰市组建市卫生执法监督所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办公室下设编制人事组、清产核资组、审计组、监察组,负责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赤峰市组建市卫生执法监督所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

  钱海青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占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

  杨淑敏 市卫生局局长

  张丽梅 红山区政府副区长

  董海瑞 松山区政府副区长

  姚向超 市编办副主任

  邓子斌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吕 泉 市卫生局副局长

  斯钦德力格尔 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素华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刘景文 市人事局副局长

  曹明武 市劳动局副局长

  胡金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凤岭 市审计局副局长

  耿春华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赵宗久 原市卫生防疫站站长

  张贺明 原红山区卫生防疫站站长

  刘成赋 原松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岳磊原 松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工作人员:

  市编办李秀斌、市卫生局张静舒、郭淑琴、郭学林、陈玉贵,市人事局张亚娟、市财政局齐志勇、池福清、张化林

  编制人事组:

  负责人:姚向超、刘景文、斯钦德力格尔,工作人员从市编办、人事局、卫生局及相关单位抽调清产核资组:

  负责人:胡金林、张珉、吕泉,工作人员从市财政局、卫生局及相关单位抽调

  审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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