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部分旗县区计划生育事业费列入预算。全市旗县区本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列入预算1294.3万元,占应列入预算总数的87%。红山区、元宝山区、松山区、阿旗、右旗、克旗、翁旗、喀旗、宁城县全部列入预算。
(四)利益导向机制得到巩固。全市共有农村汉族双女户和蒙古族三女户42332户,落实优惠政策38339户,占应落实户数的90.57%。全市农村巩固和发展“三结合”户11951户,平均每个村5户以上。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一些地区的领导和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足。部分地区对于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认识不足,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和麻痹松劲思想。有的地区计划生育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乡级计划生育人员编制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对后进单位没有实行有效的重点管理。有的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在工作机制转换、管理方式改革上存在模糊认识,行动迟缓,工作缺乏创新。
(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有的旗县区乡级计生干部考核聘任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发挥考聘机制应有的作用。加之近两年乡级计生干部调整面较大,相当一部分同志情况不熟、业务不明。有的旗县区村级计生干部没有实行专干制,年龄偏大,男性比例偏高,文化程度偏低,不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
(三)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收效不大。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86,同比下降2.86,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80.05,同比下降2.82。其主要原因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群众养儿防老的生育意愿没有根本改变;孕情监测不到位,隐蔽性用B超做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未得到有效的遏制。性别比下降的旗县区有元宝山区、松山区、右旗、翁旗、喀旗、宁城县、敖汉旗,其中喀旗降幅最大,下降18.92;性别比升高的旗县区有红山区、阿旗、左旗、林西县、克旗,其中林西县升幅最大,上升20.52。
(四)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全市普遍存在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现象,如宁城县五化乡,19个计划外生育户,每户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200元。处罚力度低,是该乡计划外出生失控的主要原因之一。
(五)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不到位。一些地区放松了对流动人口发验证工作。这次督查共调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1404人,验证的971人,验证率为69.16%。流出已婚育龄妇女1093人,发证的982人,发证率为8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