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赤政办字[2004]11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和党政机关公文蒙汉两种文字并行工作的通知》(赤政办发〔2004〕28号)精神,规范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创建民族特色的旅游城市,市政府决定对各旗县区的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督查各地区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其工作开展情况,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户外广告、牌匾、制作单位等基础数据统计掌握情况,自查自纠效果,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督查标准
通过督查,使各旗县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的并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到要求。
三、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为2004年6月10日-6月15日。
四、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听汇报、查档案、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各旗县区政府要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督查组分工
第一组:
组长:阿希达市民委主任
成员:文明办一名、骆秀峰(市建委城管支队副支队长)、吴金科(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副科长)、李自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潭海峰(市民委教科文科科长)
督查地区: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喀喇沁旗。
第二组
组长:王玉龙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员:哈斯巴根(市民委蒙古语文办公室主任)、李国旺(市建委城管支队业务科科长)
督查地区:宁城县、敖汉旗、翁牛特旗、巴林右旗。
第三组
组长:周立平市建委副主任
成员:白斯古楞(市民委副主任)、胡格吉勒图(市民委政法科科长)、马民(市工商局主任科员)
督查地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
督查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旗县区的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