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涉农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审核。如翁旗取消涉农收费项目23项,松山区取消涉农收费项目5项,调整涉农收费项目2项。
(四)加强减负机构队伍建设。如林西县采取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的办法,为基层乡镇充实调整了52名农经人员,16个乡镇全部独立建站,使全县基层农经干部人员数达到78人,使经管机构和人员素质得到了加强和改善。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各地在减负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领导干部对税费改革后的减负工作在认识上存有偏差。个别苏木乡镇领导干部认为,实行税费改革以后,农牧民已经没有负担了,放松了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有的甚至把承担减负工作的人员安排搞其他工作。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致使减负工作力度不够,有引发农牧民负担反弹的迹象。
(二)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一费制”执行的不严肃,依然存在卡外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的现象。如有的地区存在自聘教师现象,其工资支付有的是乡里在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有的是面向学生以“聘师费”名义直接收取。检查中发现有统一购买教辅用书和文化用品的问题,如松山区木头沟乡石匠沟村五年制小学一年级,2003-2004学年上学期教辅用书每人收费合计33.44元。
(三)个别地方报刊征订突破上级规定的标准。这类问题屡禁不止,其主要是因为一些职能部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为一己利益而坚持我行我素,给基层下达征订任务,苏木乡镇又强迫村里订阅,增加了村级开支,加重了农牧民负担。如红山区城郊乡大三家村2004年报刊费达到1.3万余元。
(四)村级招待费还未完全取消。个别嘎查村仍在帐内列支,即使未在帐内列支的嘎查村大部分也存在招待费。
(五)个别地方存在滞留、挤占三税附加、转移支付资金的违规现象。如右旗沙布台苏木至今未把三税附加、转移支付资金足额拨付给嘎查村,而是平均一个嘎查村年拨款2万元,由于原本属于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未全部划拨给村,这样就很难保证嘎查村级政权的正常运转,为弥补村级开支不足,有的向银行或个人借款,变相加重了农牧民的负担。
(六)费税改革政策所规定的“三税附加”实行“村有乡管”,交给苏木乡镇农经站进行专户存储,实行“报帐制”的政策未落实到位。如克旗一些乡镇把“三税附加”资金交由乡财政所管理,年初一次性地拨付给各村,没有实行报帐制,脱离了减负部门的监管,这样就失去了对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管,势必造成新的财务混乱。
(七)个别地区违反政策动用农牧民“两工”。如右旗在修建大板-羊场、大板-白塔子两条县级公路时,无偿动用农牧民“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