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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地食品市场和节日市场消费的特点,在加强对重点食品监管的同时,要切实抓好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主要是经销重点食品的企业、超市、集贸市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等节日食品交易场所,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经销企业、商品交易场所和车站附近的食品经销点等。要强化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重点检查在农村村镇举办的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及各类集市的上市食品和其他商品的质量,加强对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日常监管,特别防止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坑害消费者,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努力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卫生部门要加大对餐饮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业的食品原料进货、生产加工过程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认真对突发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协调好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合作机制,保证应急机制能够高效运转。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
  教育部门要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餐饮业在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管,完善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抓好薄弱环节,从源头上治理,防止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公安部门要协助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惩处犯罪分子,支持配合好各职能部门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林业、粮食、环保、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也要各司其职,认真开展好本部门、本行业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三、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维权意识
  为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在2005年1月12日至18日集中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食品加工、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业也要搞好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要通过挂条幅、发传单、立展板、设咨询台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意识,提高群众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为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与新闻单位进行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物等进行多样化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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