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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细则》和《赤峰市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2、受理市长电话办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
  3、直接参与调查、协调、处理较为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
  4、定期向市长电话办报告工作情况。参加网络组织的有关活动。
  五、工作队伍
  (一)要建立一支素质好、能力强、反应快、作风正的工作队伍。
  (二)要选派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热爱本职工作的人员从事公开电话工作。
  (三)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培训班、座谈会、交流会、学习考察等多种活动,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特别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职尽责,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六、考核与奖惩
  (一)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作为市政府对各部门考核的一项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各网络单位亦应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目标管理。
  (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采取计分办法考核。年终总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落后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赤峰市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工作,不断提高网络的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的整体优势,特制定赤峰市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网络单位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100分)
  1、领导重视(20分)
  (1)把公开电话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经常过问(10分)。
  (2)对电话反映的一些重大的难点热点问题,领导亲自阅批、指导工作人员为群众解决问题(10分)。
  2、组织落实(20分)
  (1)有一位领导分管,一位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开电话工作(4分)。
  (2)有专兼职工作人员(5分)。
  (3)工作人员素质高,能力强、工作得力(5分)。
  (4)本单位公开电话工作网络健全(6分)。
  3、制度完善(20分)
  (1)按文件精神,制定有关工作制度(10分)。
  (2)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10分)。
  4、成效显著(40分)
  (1)对应由本部门处理的问题,不推不拖,办得快,办得好,年办复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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