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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细则》和《赤峰市市长公开电话网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上一级部门确定一个单位牵头办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三)坚持急事即办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树立“件件无小事”的思想,争取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佳的结果答复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重大和疑难问题,按领导批示抓紧协调,跟踪催办,及时反馈。
  (四)坚持按章办事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要用有关政策衡量。凡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处理,尽快解决;条件暂不具备或一时解决有困难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超越政策规定或不合格的要求,要说服疏导,讲明道理,以求群众的理解。
  三、工作程序
  (一)受理。记录发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来话时间和内容。
  (二)分类。对来话内容,根据有关部门和职责范围进行归类。
  (三)办理。直办,该归口解决的问题,请来话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由市长电话办或指定某一部门牵头办理。转办,对有代表性并产生一定影响的问题,以电话形式或承办单形式,转请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呈办,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敏感性、时间性强的特点、难点问题,受理后立即呈报有关领导,再按领导指示及时转请有关部门办理。
  (四)催办。适时向承办单位询问转办事项的处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五)反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凡市长电话办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在5日内用书面材料反馈。未按规定期限办结的,要主动说明理由。对重大、紧迫问题的办理。要随时反馈。
  (六)综合分析。市长电话办每月进行一次受话情况的综合分析,通报一次网络单位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七)立卷归档。对受话记录、会议材料、简报、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进行立卷归档。
  四、工作网络
  (一)在政府部门和基层单位中设立公开电话,建立上下相联、左右相通的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网络。
  (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是公开电话网络的枢纽和中心,负责检查、协调、指导网络工作。各网络单位一般应设专用电话,设在办公室,由一位领导分管,一位办公室主任负责,配合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承担办理业务。
  (三)网络单位公开电话工作职责:
  1、办理人员群众和基层单位通过公开电话反映的对本部门(单位)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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