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流通储运环节的整治。工商局为牵头单位,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对包装食品安全,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的三项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乳制品、儿童食品、营养保健食品、豆制品、腌薰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十大类品种。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
二是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类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制品、干制菌种等五大类品种,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食品批发市场和商场、超市加强企业自检体系建设,完善委托检验制度,指导开展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
三是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牧区集市,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村牧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村牧区市场的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动态巡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摊点,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以及三无食品的行为。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尤其是健全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
4、进一步加大对食品餐饮消费环节及卫生许可的整治。卫生局为牵头单位,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进行卫生许可审查和监督,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以控制易发食物中毒的学校、建筑工地为重点,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变被动为主动,降低食物中毒风险,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和报告时限,建立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减少因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和报告时限,建立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减少因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规范保健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生产企业。
5、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对各部门报送的专项整治信息及时汇总上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随时抽查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
6、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利用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搞好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普通消费者维权意识,对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的食品违法行为在新闻媒体给予披露,使全社会都认识到食品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充分发挥群众力量,群防群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