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做好煤矿恢复生产验收工作和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
目前,我市春节期间停产的地方煤矿都已进入复工前的准备工作,恢复生产在即。要本着一级抓一级的原则,逐级向辖区乡镇苏木政府和旗县区安监局呈报复工报告,同时要做出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实施方案,各产煤旗县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逐一验收。必须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于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的煤矿,旗县区政府要立即责令其停产,并依法严肃处理,对由此酿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各产煤旗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的要求,落实关闭非法小煤矿的责任,凡规定应关闭的煤矿,必须立即关闭。凡在各旗县区内发现2 处、乡镇苏木发现1 处非法生产或属于“四个一律关闭”、应关未关煤矿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该旗县区、乡镇苏木政府负责人的责任。产煤旗县区要结合今年关闭矿井任务,提前做好煤矿企业排队工作。凡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源枯竭、环境破坏严重、超层越界开采和今后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小煤矿均列入今年关闭矿井重点。
四、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深入开展瓦斯集中整治
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协调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利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韩文举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韩雪峰 市经委副主任
黄国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胡金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负责进驻重点煤矿,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特别是瓦斯灾害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期间,督导组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对所督导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督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韩文举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王海戍 自治区煤监局赤峰办事处主任
韩雪峰 市经委副主任
成 员:
鲍 瑞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建国 市安监局煤炭科科长
李 民 市安监局煤炭科主任科员
孙富新 市安监局安监一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