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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十二项民生工程任务分解有关事宜的通知


  3.五保供养保障工作。

  4.加强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保障工作。

  以上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责任人:鲍新民。

  (五)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工程

  1.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

  2.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3.高医疗保险待遇工作。

  4.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工作。

  以上工作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戈树奎。

  (六)城乡医疗保障工程

  1.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2.好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3.面推行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

  以上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杨淑敏。

  4.继续实施医疗救助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责任人:鲍新民。

  (七)教育资助工程

  1.落实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

  2.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贫困学生扶助工作。

  3.救助贫困大学生工作。

  以上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慈善总会、红十字会,责任人:张子军、鲍新民、常青、卞涌馨。

  (八)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完成今年“村村通”目标,提高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局,责任人:昭日格图。

  (九)城镇住房保障工程

  1.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

  2.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

  以上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责任人:郭明达。

  (十)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程

  完善法律援助保障机制,有效缓解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责任人:贾永民。

  (十一)扶残助残工程

  1.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2.继续实施“彭年光明行动”免费白内障手术项目,启动“爱心永恒·启明行动”项目。

  3.实施好李嘉诚基金会扶贫项目以及“听力重建启聪行动”项目。

  4.实施“千人走出来”工程。

  5.解决部分无房、危房残疾人户住房问题。

  6.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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