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的意见
(赤政字[2007]110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07年我市将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争取和投入资金13.6亿元,重点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具体内容
(一)改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工程。抓好乡乡通油路工程和通达工程。落实资金3亿元,完成14条通乡油路367公里,59条通村公路1537公里建设。抓好农村牧区水利工程建设。落实资金5000万元,解决13.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牧区电力设施建设。落实资金3650万元,解决162个自然村、1058户、4153人的通电问题。投资6095万元,改造农村电力网。
(二)扶贫开发工程。落实资金1.8亿元。继续深入实施“项目扶贫、科技扶贫、产业化扶贫”三大工程,解决4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6万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问题。把解决贫困地区的人畜饮水问题作为“整村推进直接扶贫到户工程”的重点抓好。推进以种养业为主的扶贫项目和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田草牧场项目建设。做好五期扶贫移民扩镇项目工作,实施500户以上的贫困户扶贫移民搬迁。切实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落实资金510万元,培训8500人。建设100个种养业重点村、专业村、专业小区,对发展肉羊产业的贫困户每户补贴财政资金1000元以上。利用4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争取5000万元以上的各类贷款用于产业化扶贫项目。
(三)就业再就业和劳务输出工程。落实资金5000万元。全年新增城镇就业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建设,加强对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对就业困难的大学生给予重点帮助。继续解决好“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的就业问题,确保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就业。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和“4050”人员就业。适当提高失业人员取暖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继续实施职介补贴、培训补贴和社保补贴。全市劳务输出稳定在100万人次、65万人,其中有组织输出3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40亿元。全年培训20万人。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努力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