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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赤政字[2004]03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03年我市广大体育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全面实行体育工作目标化管理,坚持实行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针,深入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体育工作的不断发展,市政府决定,对红山区人民政府等3个2003年度体育工作目标化管理先进单位,老年体协等8个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同时,号召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向先进集体学习,为发展我市的体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赤峰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体育工作目标化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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