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牧业机械化工作的通知
(赤政字[2005]03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农牧业机械化水平是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农牧业增产增效、农牧民增收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市农牧业机械拥有量不断增加,农机化作业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与全区相比尚有很大差距,机械化综合作业能力有待于提高。为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广大农牧民使用先进适用农牧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农牧业劳动生产率,提升全市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使农牧业机械化在农牧业生产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已于2004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普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要采取学习发动、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方式,在广大农牧民和基层干部中深入开展《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普及教育工作。各级领导及农机管理部门的同志要带头学习宣传,要成为《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宣传员、发动员,深入到苏木乡镇、嘎查村及农户群众中,做好学习宣传普及教育工作,使《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依法兴机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加快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新设备引进和试验工作
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农牧业机械化的节本增效作用,围绕农牧业产业化“乳、肉、菜、草”四大主导产业,抓住关键作业环节,组织打好春耕春播、小麦收获、牧草收贮加工和秋收“四大战役”。重点推广机械化旱作农业(含保护性耕作、行走式节水灌溉);玉米、大豆、绿豆、马铃薯机械化收获;牧草种植、收贮加工;秸秆加工转化综合利用;设施农业机械化;水稻生产机械化;主要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和农产品产后精深加工等八大农牧业机械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