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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至2008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五)消防装备器材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区共购买消防装备、器材等4.8万套(件),配备率平均提高了59个百分点。防城港、玉林、贵港、崇左、来宾等市的各项消防器材配备率均已达到国家配备标准,南宁、柳州、梧州、北海、河池、贺州等市配备率也相对较高。其中,特勤消防站器材方面,南宁、柳州、桂林、来宾等市达到国家配备标准。

  (六)消防水源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各市均已100%完成消火栓建设工作,全区新增公共消火栓3239具,总数达到16542具,消防水源覆盖率由三年前的80.8%提高到100%。

  (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蓬勃发展。全区共新增合同制消防队员479人、消防文职雇员145人,现共有现役合同制消防员混编队43个,企业专职队48支,初步形成了“现役为主、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为辅”的消防力量体系。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组织部署到位。各级党委、政府把落实《三年目标》任务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提升为政府工程、民生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工作力度大、措施实。南宁、桂林、百色等市将《三年目标》建设任务列入人大决议,柳州、北海、玉林、贵港、防城港、河池、贺州等市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三年目标》建设,南宁、桂林、梧州、钦州、来宾、崇左等市书记、市长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三年目标》建设情况,百色、贵港、贺州等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三年目标》建设领导小组,其所辖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

  二是强化责任,任务落实到位。根据《三年目标》,各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目标任务,实行量化考核等,强化了责任,促进了《三年目标》的落实。南宁、桂林、梧州、北海、钦州、贵港、来宾等市结合实际,拟定了本地区的三年目标规划,对所辖各县、市、区提出了要求更严、标准更高的目标任务,并做到时间、人员、资金、措施“四落实”;百色市政府把消防站建设工作列为2007年度全市十大城建项目之一,并实行每月工作进度排名通报制;河池市适时召开了“全市三年消防重点建设目标工作推进会”,有效推进了《三年目标》的建设进程。

  三是加大投入,资金保障到位。全区所有的市、县(区)均出台了消防部队业务经费保障最低标准或指导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消防业务经费投入,全区三年累计投入7.04亿元,比上一个三年增长1.8倍,为《三年目标》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地保障。梧州、北海、贵港、来宾、崇左等5市政府,根据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三期公安消防特勤装备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起,按照中央、省、市经费投入1∶1∶1比例每年安排配套经费65万元,4年共安排260万元用于消防特勤大队器材装备建设。柳州市政府一次性投入4215万元购置了31台消防战斗车辆;北海、玉林等市分别利用国际贷款购置引进了6辆和12辆消防车;钦州市采取“装备一次到位,政府分期付款”的措施,贷款1960万购买了20辆国产消防车。此外,南宁市已批准1700多万元准备购买一辆举高达78米的云梯车,钦州市已批准利用国际贷款498万欧元准备购置12辆消防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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