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整治铁路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建设城乡新形象。清除铁路沿线和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口路、绿化带、集贸市场、明渠、河道、城中村等地区垃圾堆、残土堆、杂物堆;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管理;对散倒垃圾、建筑残土行为进行综合治理。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城管局、行政执法局牵头,由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四)全面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建设整洁新农村。以村屯为重点,清除杂物堆、垃圾堆、粪肥堆、柴草堆;清理边沟、沟塘河渠;修缮和增设公共卫生设施,保持村路整洁;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管理,使村屯环境达到卫生设施齐全、无“四堆”、无散倒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散养家禽家畜的标准。此项工作由市建委、爱卫办牵头,由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五)广泛开展全民卫生大清扫活动,建设宜居新面貌。3月25日至4月25日在全市开展卫生清洁月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党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干部、大学生和中学生、志愿者,并号召全体市民参与,清扫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商业街区、集贸市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铁路沿线两侧、公路沿线两侧、城市出口路、湖泊沟渠、浑河两岸、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站、村屯以及家庭环境卫生,清理残冰积雪、残土垃圾、白色污染物,清除小招贴,清洗道路交通护栏、候车亭、公用电话亭等公共设施。此项工作由市爱卫办牵头,由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爱护环境新风尚。在全市组织开展“爱护环境,美化家园”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座谈讨论、专题讲座、社区论坛、征集“金点子”,设立社区荣辱点评台、招募志愿者参与环境卫生清扫、监督不文明行为等活动,增强公民爱护环境卫生的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媒体及各种新兴媒介进行动态报道、深度报道,制播公益广告和宣传口号,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营造人人爱护环境卫生、讲究社会公德的良好社会氛围。此项工作由市文明办、城管局、行政执法局牵头,由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3月25日至3月31日)。各地区、各部门进行动员部署,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迅速掀起活动高潮,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启动爱国卫生月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全面发动,重点突击,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