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刻制公章的,经当地民委或政府办公室翻译科审定译字,出具蒙文翻译证明后,公安部门予以办理批准手续;对未取得当地民委或政府办公室翻译科蒙文翻译证明及有蒙汉文制作资质制作单位作出的蒙汉文小样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批准手续;对过去已经予以办理批准手续但没有蒙汉文并用或书写不规范的公章,要限期重新刻制,经当地民委或政府办公室翻译科审定译文后,予以办理批准手续;对于没有蒙汉文并用或蒙汉文书写不规范的机动车辆上的单位名称,进行限期整改,对没有按时进行改正的不予年检。
交通部门审批各类指路标志、交通标记、车站名称、时刻表时,须审核有无蒙汉两种文字设计,对未取得当地民委或政府办公室翻译科蒙文翻译证明和有制作蒙汉文制作资质的制作单位作出的蒙汉文小样的,不予审批。
二、狠抓源头管理,全面推行社会市面用文审批程序和制作单位资格认定
(一)社会市面用文受理与审批程序
发布户外广告,按下列程序进行:
1、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持户外广告用语样本到发布地民委或政府办公室翻译科进行广告用语的蒙文翻译。
2、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持发布地民委或政府办公室翻译科出具的蒙文翻译证明及有资质制作单位出具的蒙汉文小样本,到发布地规划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3、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持当地民委或政府办公室翻译科出具的蒙文翻译证明和有资质制作单位出具的蒙汉文小样本及规划部门的批准证明,向发布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4、经工商部门登记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市容性审核手续。
启用店堂牌匾、企业名称牌匾,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经营户或企业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前,到工商部门核定其名称。
2、经营户或企业持工商部门核定的其店堂名称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当地民委或政府办公室翻译科,进行其名称蒙文翻译。
3、经营户或企业持当地民委或政府办公室翻译科出具的蒙文翻译证明及有资质制作单位出具的蒙汉文小样本和工商部门核定的店堂名称或企业名称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市容性审核意见。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其它部门名称牌匾,按下列程序进行: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其它部门持其单位名称字样,到当地民委或政府办公室翻译科进行蒙文翻译后,到有资质制作单位制作牌匾。
启用公章、机动车辆门喷字,按下列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