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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广播电视基层基础建设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有完整的各项广播电视管理制度,财务帐目完整规范。除固定资产外,债权大于债务,银行应存有3万元以上的事业发展基金,每年应有0.5万元以上的净收入。有丰富的维修器材和齐全的维修设备,库房备料充足。

  九、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的无线电视、调频差转台必须稳定正常的工作,不能为发展有线用户而将无线电视差转台停播。

  十、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的工作人员必须都有上岗证。

  十一、把安全播出工作放在首位,不发生任何技术、人为、政治事故。

  十二、遵守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和宣传纪律。

  十三、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及各行政村都要在街头或村庄道边书写一条宣传标语,营造宣传广播电视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书写的标语要整洁、醒目、庄重,字体要规范。

  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三级站标准

  一、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是一个隶属于旗县区广电局或乡镇党委政府的与其它行业无交叉独立的实体。

  二、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机房、库房设置合理,有符合有关规定的防盗和消防设施及器材,环境整洁。

  三、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必须有专职的站长和工程技术人员两名以上组成,这些人员必须持有《赤峰市广播电视工作人员岗位合格证》。

  四、广播电视站直接参与“村村通”的维护管理工作,必须圆满地完成本年度的“村村通”工作任务。

  五、全乡镇苏木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在90%以上,有线电视含“村村通”用户超过全乡镇总人口户数45%以上(苏木超过20%)。

  六、广播电视站的有线电视网络建设起点要高,运行正常,线路架设规整,信号质量好,用户满意,网络系统必须是550MHZ以上。主要的设备、器材必须有广电总局的入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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