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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广播电视基层基础建设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设立否决指标

  有下列行为或现象之一的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取消等级资格,收回等级牌子,并在全市范围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

  1、现技术事故或政治事故,没有保证安全播出的;

  2、以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

  3、验收方案另行规定。

  四、市直属台站比照本方案相关内容参与评估

  附:

  1、《赤峰市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等级标准》

  2、《旗县区广播电视工作积分标准》

  附件1:
赤峰市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等级标准

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一级站标准

  一、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是一个隶属于旗县区广电局或乡镇苏木党委政府的与其它行业无交叉独立的实体。

  二、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机房、库房设置合理,有符合有关规定的防盗和消防设施及器材,环境整洁。

  三、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必须有专职的站长和工程技术人员两名以上组成,这些人员必须持有《赤峰市广播电视工作人员岗位合格证》。

  四、乡镇苏木广播电视站直接参与“村村通”的维护管理工作,必须圆满地完成本年度的“村村通”工作任务。

  五、全乡镇苏木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在95%以上,有线电视含“村村通”用户超过全乡镇总人口户数75%以上(苏木超过50%)。

  六、广播电视站网络建设起点高,运行正常,线路架设规整,信号质量好,用户满意,网络系统必须是550MHZ以上,主要的设备、器材必须有广电总局的入网证书。

  七、有线电视主网前端有包含中央、自治区18套以上的广播电视节目,有条件的地方必须将市县节目纳入到网络中。“村村通”及小网必须保证8套节目以上。

  八、有完整的各项广播电视管理制度,财务帐目完整规范。除固定资产外,债权大于债务,银行应存有5万元以上的事业发展基金,每年应有1万元以上的净收入。有丰富的维修器材和齐全的维修设备,库房备料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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