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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信息化2005―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1)从赤峰信息化各项建设的开始就要进行信息安全的总体设计。在系统建设总体方案的评审时必须要审查安全保障方案;在工程验收时必须验收各项安全保障的功能。
  (2)政务信息系统和一部分为政府服务的信息系统要严格区分专为政府提供的信息和可向公众提供的信息,将二者剥离。内部网络要划分用户类别,严格划分用户对目录及文件的使用权限,采用防火墙技术、数字签名、数据加密、内容检查、网络加密识别、过滤抗扰等安全技术,层层设防,最大限度地保证计算机网络安全。
  (3)加强对网络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网络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对网络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严格数据备分制度;加强对磁介质的保管。
  (4)在加强信息化的法制建设中,加强计算机界和法律界的协调配合,互相沟通、融合,对于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是至关重要的。要培养一批既精通法律,又精通计算机业务的复合性人才。
  (5)全社会开展防范计算机犯罪的法制教育。今后在加强计算机技术普及教育的同时,还要进行计算机安全和防止计算机犯罪的法制教育,提高全民的信息安全意识和信息法制意识。
  四、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组织落实
  成立赤峰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本市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本市信息化工作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负责对关系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信息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及资金运用的评审并组织具体实施;运用市场机制调节信息产业和信息服务市场;鼓励、引导投资公益性信息化事业;负责赤峰地区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按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建立或指定机构,确定人员,负责各单位、各系统的信息化工作,形成全市统一的信息化管理体制。
  成立信息化专家咨询组。对各项重大工程项目的方案进行评审,对建设成果进行鉴定。为赤峰信息化建设出谋划策。
  (二)资金筹措
  1.加大对全市信息化投资的力度。从2005年起每年市政府要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为政府服务的信息系统及公益性信息系统的建设资金及科研经费。2010年政府要进一步增加这方面的经费投入。
  2.尽快适应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新要求,逐步向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方向转变。引导企、事业单位对信息化建设投资。要按市场经济的规律筹措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个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建设。
  3.对于直接为政府服务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和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要纳入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范围,列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按照滚动发展、分步到位的原则,市政府逐年投资建设,要用好管好这部分资金,严格控制,避免重复投资。
  4.争取国家政策性拨款和国际上优惠低息贷款,充分发挥自治区、中央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支持作用,搞好和自治区厅局、中央各个部、委的联合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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