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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信息化2005―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二)2004-2010年的规划目标
  在“十五”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建设好高速(宽带)主干网;发挥赤峰公用信息平台的作用;基本形成全市比较完整的信息资源体系和信息应用系统体系;继续加快信息产业发展,使之成为“赤峰经济”的骨干产业之一,成为自治区东部信息产业的重要基地;信息技术开发在一些领域取得突破,接近国家领先水平;继续加强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化建设,形成完整的赤峰信息化环境的配套体系。
  1.完善赤峰公用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建成高速(宽带)主干网,大力发展接入网,基本实现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联网。继续发展市话网和无线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向综合业务发展,实现在公用信息平台上和电信基干网互联。部分实现以“虚拟现实”技术支持的网上交易活动。完成信息化实验示范小区的建设,并逐步在三区推广。
  2.基本实现各个领域的信息化,在全市大、中型企业中,基本实现设计、生产、经营、销售和管理的信息化。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以及市民生活领域,再新建若干个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成先进的电子商务系统、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和全市灾情应急指挥系统。
  3.信息制造业、软件和系统集成业及信息服务业全面发展,成为全区重要的信息产业基地和的软件产业基地。整个信息产业的年销售(营业)额、年增加值、年利税总额都有突破,成为赤峰市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
  4.信息化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化建设与整个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的发展相适应。计算机应用水平和获取、应用的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三)2010年信息化建设的远景目标
  建成国家水平的信息高速(宽带)主干网,完善赤峰公用信息平台,建设以“虚拟现实”技术为支持的网上交易中心、网上银行、网上数字图书馆等;初步实现经济、社会的信息化;信息产业得到更大的发展。使赤峰成为自治区东部的信息中心和网络枢纽中心。使政务系统运行得到优化。宏观经济调控将获得有效的信息技术支持,城市建设和管理更加科学。全民信息化的素质取得重大的进步和提高。更新传统的生产、工作、学习方式,使信息的查询、检索、交换、处理成为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最便捷的手段,逐步做到信息资源社会化、信息利用大众化、普及化。
  二、指导原则
  在“赤峰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遵循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确定的“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二十四字方针,抓好联合共建、条块结合。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搞好赤峰信息化建设。
  (一)协调发展,服务赤峰
  在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部门,要全面协调地进行信息应用系统的建设。面向工业,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信息支持,培育生产力新增长点;面向农业,围绕建立现代农业和“菜篮子”工程组织信息交流,建立现代农业信息网;面向服务业,加速金融、商业、旅游业的信息化进程,促进财、税、工商管理等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面向城市建设与管理,以现代信息技术支持城市发展、改造和运行管理, 建“数字赤峰”。要从赤峰建设的整体效益出发来部署协调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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