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保护专利权的工作力度。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要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的专利侵权行为,严厉查处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着力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专利权的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选择重点地区、重点流通领域,开展打击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四)强化对出口商品交易会、商品批发市场、货物进出口、定牌加工和印刷复制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活动的打击力度,遏制假冒商标和侵权盗版产品的国内外流通。
海关要全面贯彻落实《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风险分析技术,实现与全区各海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强风险布控等边境措施,在保证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的同时,提高查获出口侵权货物的效率。
市商务局和贸促会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商品交易会、洽谈会主办单位设立专门机构,制订管理办法,邀请保护知识产权相关部门驻会监管,防止参展单位展示、销售侵权产品,防止境外不法组织和个人通过展会组织造假和出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对批发市场的监管,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引导进场经营者合法经营,加强自律,防止侵权产品进场交易。发现侵权产品的,要严肃查处,对侵权严重的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屡禁不止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工商、质监、海关和商务等部门要针对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现象,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和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以及包装装璜、商标标识企业的监管,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阻断非法侵权产品的印刷品复制渠道,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的地下印刷复制窝点。
(五)把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作为重点地区。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宁城县和巴林左旗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当地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要采取得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严防反弹。有关执法部门,要把执法资源向这些地区倾斜,支持当地政府遏制和防堵侵权现象。
(六)严厉查处侵权案件。各旗县区、有关部门要针对存在的侵犯知识产权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国内外市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要一查到底。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提高办案效率,并加强与公、检、法部门工作衔接,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侵权案件。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查处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侵权案件。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