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赤政办发[2004]033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八月十日
赤峰市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验收工作方案
为建设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改善人居和城市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原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城市验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验收工作的领导,成立赤峰市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验收工作指导委员会:
主 任:
白玉刚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边中悦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明达 市建委主任
白音巴特尔 市林业局局长
王金祥 市规划局局长
高天熙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
周立平 市建委副主任
杨宪峰 红山区副区长
张百川 松山区副区长
孟庆祥 元宝山区副区长
姚向民 市建委城建科长
侯玉川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陈子新 红山区建设局局长
郑文国 松山区建设局局长
司 霖 元宝山区建设局局长
创建园林城市验收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召开创建园林城市验评工作会议,研究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必要的经费,督促检查城区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创建验收工作。
2、定期召开创建验收工作调度会,听取责任单位领导的本区域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研究解决。
创建验收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周立平(兼)
副主任:
姚向民(兼)
侯玉川(兼)
杨 进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成 员:
田贵成 红山区城建局副局长
张 新 松山区城建局副局长
刘子军 元宝山区城建局副局长
程世清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张玉库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