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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三、加强领导及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实施行政许可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现在距实施行政许可法只剩下不到5个月的时间,尚有大量的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对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一定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首先建立领导组织。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旗县区政府也要尽快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于3月10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市政府办公厅法制二处。其次,切实加强市和旗县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理顺关系,鉴于机构改革的现状,将原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理顺为本级政府办公部门副职,充实并保证2个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政府法制工作及行政许可法相关清理等专项工作落到实处。第三,按照自治区政府内政发〔2003〕97号文件精神,市和旗县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安排一定的实施行政许可法专项经费,保证实施行政许可法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各地区、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对行政许可法实施中的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厅法制二处(电话:8332087)。

赤峰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三月一日

  附件1
赤峰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
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马爱国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包振玉  市政府秘书长
  牛喜明  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
  王鹤桐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 海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邓子彬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 荣  市编办主任
  刘玉学  市发改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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