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规定的意见
(赤政发[2004]05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的规定》(以下简称“60条”)市政府已于2004年6月15日以赤政发〔2004〕43号转发,现就贯彻执行“60条”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学习,增强贯彻执行“60条”的自觉性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60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60条”作为指导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依据,更新观念,加大领导力度,推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熟悉新政策,把思想统一到“60条”精神上来,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使“60条”深入人心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公示栏”、“宣传窗口”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60条”。各新闻媒体要全面深入地做好新闻报道工作,把“60条”送到千家万户,配合发表学习贯彻“60条”的典型和体会文章,使“60条”家喻户晓。
三、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确保“60条”落实到位
各旗县区、各部门要打破行业壁垒、部门利益,不折不扣地执行“60条”,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前出台的发展第三产业的相关政策,如与“60条”不符的,按照“60条”执行,为发展第三产业拓展广阔的空间,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