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5、对灾区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

  二、地震紧急救援队(设在赤峰市消防支队)

  队长单位: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

  职责:

  抢救被埋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消防灭火,控制严重次生灾害。

  三、地震监测工作组(设在赤峰市地震局)

  组长单位:赤峰市地震局

  职责:

  1、确定地震三要素、地震类型的判别。

  2、做好余震监测预报和今后震情的趋势判断。

  3、协调震区与邻省(盟市)的监测工作。

  4、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审查有关地震信息的新闻报道。

  5、及时向指挥部和自治区地震局通报震情、灾情动态,并提出防范措施。

  四、工程震害与重建规划组(设在赤峰市建委)

  组长单位:赤峰市建委

  职责:

  1、参与地震现场考察与震害评估。

  2、对建筑物进行抗震鉴定,区分破坏等级。

  3、提出应急加固措施。

  4、组织抢救生命线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

  5、参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

  五、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抢修组(设在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组长单位: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副组长单位: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赤峰市武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建委建筑业管理科

  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市交通局、赤峰铁路站、市国资局、人防办、森警支队。职责:

  1、迅速组织抢救被埋压人员。

  2、对处在灾区的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段和设施采取措施,加强监视,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抢修供电、供水、供气等生命线重要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

  4、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机要档案、文物等。

  5、抢修道路、桥梁、交通运输设施。

  6、抢救矿山、井下人员及设备。

  7、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六、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设在赤峰市卫生局)

  组长单位:市卫生局

  职责:

  1、确定医疗救护工作区,统一调度医疗力量。

  2、迅速组建震区中心医院,及时提供灾区所需药品和器械。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