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电力保障组。组织电力系统及有关部门,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十)粮食、食品、物资供应组。组织商务、粮食等部门,调运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及临时抗震设施建材的供应。
(十一)民政工作组。组织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迅速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及时调拨、组织救灾物资,会同交通运输组,迅速安排救灾物资的运送和发放、登记工作。负责安排灾民的转移和死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工作,会同红十字会及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外援。
(十二)治安保卫组。组织公安、武警部门,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宣传工作组。组织新闻、宣传部门按照赤峰市地震局提供的震情及时刊播地震信息。报道震情、灾情要客观、准确、及时。科学宣传地震、防震、减灾知识。配合有关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大力宣传报道抗震设防和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弘扬民族精神。
(十四)资金保障组。组织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及时采取措施,抢救财政、金融系统的物资、设备;做好重要金融部门的消防和物资转移工作,做好争取外援和保险理陪、信贷等工作。
(十五)涉外工作组。组织外事办、旅游局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涉外事务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决定,可否允许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到地震现场进行考察、救灾和救援;是否允许外国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对外宾的接待,原则上一律由对口单位负责安排。运送救灾物资的外国飞机经国务院、外交部批准,允许直接飞往灾区就近的对外开放机场降落。负责安排防疫部门做好外援物资的检疫等事宜。
第六章 临震应急反应
严重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并指明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日,必要时可延长10日)。
一、赤峰市人民政府应急反应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对预报区所在的旗、县、区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提出具体要求。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具体应急工作如下:
(一)震情分析预报与震害预测。由地震工作组负责,地震局要加强震情跟踪、分析和会商,根据震害预测数据资料,对未来地震损失评估做好准备,力争较准确地预报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为各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提供可靠依据。